陕西金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陕西金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陕西鸿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3执恢1118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金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鸿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
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证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申请
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且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3执恢111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7月17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