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彬、***世威工贸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6954号 ***世威工贸有限公司 **彬、甘肃金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世威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彬、甘肃金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陕0113民初3171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本院已将案款654038.53元,执行费8940.39元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6954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7月26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