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303民初80号之三
原告:淄博聚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17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山东帝龙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西路105号院鲁中装饰材料城8号楼818。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男,1981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高青县高城镇单家集村233号。
被告:**,女,1979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高青县高城镇单家集村233号。
被告: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南北京路99号6号楼1层30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淄博聚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帝龙装饰有限公司、***、**淄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贾 磊
审判员 王 娟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