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京0116执32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北京怀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21481094。
被执行人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01211026;
被执行人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02163791。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京0116民初2801号法律文书,已向被执行人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以及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冻结的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周 科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