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华宏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宏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7执5469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温州市华宏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0327民初979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2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温州市华宏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7执546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