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2)苏72执保171号
申请人江苏中兴水务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江西智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智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苏中兴水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2年5月13日作出(2022)苏72民初4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智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智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现已完成财产查控,已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智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智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000元,期限为一年。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