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武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武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皖1522执473号 本院在执行安徽武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15民终432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