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磁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站、邯郸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427执674号
申请执行人磁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站,组织机构代码80712806-4。
法定代表人***,该站站长。
被执行人邯郸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住址: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创业服务中心63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92067042336F。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2016年7月26日对被执行人所作(2016)磁交公罚决字第16030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销了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磁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站所作(2016)磁交公罚决字第16030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