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82执3979号
德源(中国)高科有限公司、***之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德源(中国)高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之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000元、执行费350元(未预交)。本院于2021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被执行人***之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向本院缴纳了人民币30000元,并向本院缴纳了执行费350元。本院已于2021年11月3日将执行款300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德源(中国)高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1)苏0682民初509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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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