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92民初7488号
原告:厦门约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3号1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2Y88X90L。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被告:重庆百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2幢名义层14层3号(自编号:3-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320367389N。
法定代表人:熊小苹,职务不详。
被告:重庆盘古美天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16-1(自编号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GDD33A。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原告厦门约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百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盘古美天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原告厦门约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系自主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厦门约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639.89元,减半收取计1820元,由原告厦门约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蓝 燕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法官 助理 李 麟
书 记 员 程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