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某教育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内0702执保6号
关于申请人******教育发展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内蒙古自治区**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内0702民初411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审查执行,于2024年1月9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解除了对被申请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存款的冻结。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已解除保全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解除保全完毕。
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