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822执1333号
申请执行人:中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高邮市郭集镇灯具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5502378628。
法定代表人:张华,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1986年9月9日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平舆县。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执行依据:本院(2020)皖1822民初253号民事判决书
立案标的:7540元
申请执行人中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2020)皖1822执1333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