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3103执保51号
德宏筑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泓方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德宏筑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泓方建设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云3103财保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泓方建设有限公司开户于杭州联合银行祥符支行账号2010********内的资金,冻结金额以330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经执行,裁定中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现该案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