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方建设有限公司

德宏筑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泓方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3103执保53号
德宏筑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泓方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德宏筑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泓方建设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云3103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泓方建设有限公司开户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街支行账号1105********内的资金,冻结金额以165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泓方建设有限公司开户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账号3301********内的资金,冻结金额以165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经执行,裁定中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现该案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