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信建筑装璜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某某、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09执保4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立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立信建筑装璜有限公司、***、**、李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作出(2021)鄂09执保44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3月23日,本院依据该裁定对被执行人湖北立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孝感市孝南区的20套不动产予以解除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鄂09执保44号执行裁定书关于申请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立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立信建筑装璜有限公司、***、**、李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实施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