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胜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广东立胜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51执402号
广东立胜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东立胜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佛山仲裁委员会(2021)佛仲字第268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裁决,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拖欠押金20000元及应计利息、律师费4000元、公告费400元、代垫仲裁受理费1139元。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缴纳执行费280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粤51执402号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