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云腾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与扬州市云腾照明灯饰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苏10执96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83年2月6日生,住江苏省。
被执行人:扬州市云腾照明灯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高邮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扬州市云腾照明灯饰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10民初7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4月5日立案执行。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及主要财产均位于高邮市辖区,为便于案件的执行,提高案件执行效率,由高邮市人民法院执行为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八的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孔玮申请执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10民初73号民事判决一案,由高邮市人民法院执行。
高邮市。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吉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