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科达特种视讯有限公司与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川0703民初3977号

原告:苏州科达特种视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060159443W,住所地苏州高新区金山东路131号。

法定代表人:陈冬根,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臧祝文,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州,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205418339Y,住所地四川省绵阳市九华路6号。

法定代表人:夏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玮,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君强,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苏州科达特种视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公司)与被告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集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科达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合同价款3470600元,并支付从起诉之日起到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标准进行计算;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原、被告于2016年10月8日签订采购合同及工程施工合同各一份。合同对价款及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其中合同价款的支付均约定,合同生效后20日内付总价款的30%,项目初验合格后20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项目终验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预留总价10%为质保金。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被告按约支付了30%的价款,剩余价款一直未付。原告按约履行了设备交付和安装义务,并开具了全部发票。原告多次要求付款未果,遂诉至本院。

九州集团辩称:九州集团按约履行了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科达公司主张付款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双方合同约定项目付款是项目初验合格和终验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军队改革导致项目暂停,且科达公司在相关现场协调会上也明确表示同意收到甲方施工款后在支付。

本院经审理查明,认定如下事实:2016年5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作为发包人(甲方),与作为承包人(乙方)的九州集团签订《合同书》,约定:甲方将郑州战略投送基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包给乙方;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通过系统初验后,付至合同价的70%;通过系统终验后,付至合同价的90%;投入运行6个月,无质量故障后支付剩余10%合同款。此后,九州集团根据项目要求就其中的子项目设备及工程施工进行了招标采购。科达公司参加了项目沉浸会议系统及安防管理系统的采购谈判,后中标了该两个项目。在采购谈判过程中,科达公司均承诺项目合同金额以军方审计为准。此后,双方于2016年10月8日签订了《采购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各一份,合同价款分别为293.8万元和202万元。合同均约定款项支付方式为: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初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70%;项目终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0%;预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内,无质量故障,不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扣款情形或扣款后仍由剩余的,则在质保期届满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合同生效后,九州集团按约支付了两份合同总价款的30%148.74万元。科达公司也按约提供货物和项目施工。2017年6月13日,科达公司就所施工的网呈会议室与九州集团作了工序交接,转入下到工序施工;同时就所实施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工程质量经九州集团检查合格。

还查明,因军队改革原因业主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暂停了包括科达公司所供货物及实施工程在内的整个项目初验和终验工作。科达公司在2017年8月29日的工程协调会上也同意九州集团收到甲方施工款后支付。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采购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履行。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被告按约履行了首期30%的付款义务。后因军队改革业主单位暂停了包括原告所供货物及实施工程在内的整个项目的初验及终验工作。依照双方关于付款条件的约定,被告付款的条件尚不成就。故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剩余款项的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苏州科达特种视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282元,由原告苏州科达特种视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孙静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涂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