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云卬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川0193民初57号
原告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成都云卬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原告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张洪亮
书记员  张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