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森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诸 暨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81执77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森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诸暨市***道艮塔西路137号万润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诸暨市***道西二环路278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森达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