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皖13执12号
申请执行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宿州仲裁委员会(2021)***字第146号裁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2021)***字第146号裁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