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天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码头建造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1)苏72执保125号
申请人天津天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建造合同纠纷一案,申请冻结被申请人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本院于2021年4月23日作出(2021)苏72财保89号民事裁定书。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查询,被申请人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无存款,也无可供执行的车辆或者房产等其它财产。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