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联哈尔滨置业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中广信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道里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黑0102执1011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华联哈尔滨职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黑龙江中广信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北京华联哈尔滨职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黑龙江中广信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黑龙江中广信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房产、银行、车辆管理部门均无财产登记信息,申请执行人亦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情况,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路遥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