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春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春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11执4569号 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春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被执行人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2021)鲁0911民初561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2021)鲁0911民初561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汪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