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中直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宝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092执156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中直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宋修栋,总经理。
被执行人:威海宝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经区。
法定代表人:姜伟,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本院的(2020)鲁1092民初2012号民事判决书,关于上述当事人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就执行款的给付方式双方正在协商中并同意在此期间终结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鲁1092执1569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王志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周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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