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信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深圳市华信智达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305民初17260号 原告:**。 被告:深圳市华信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深圳市华信智达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深圳市华信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575元,保全费2470元,受理费因撤诉减半收取为人民币1787.5元,均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