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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安 吉 县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523执1337号
***、浙江安吉蔓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安吉蔓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22)浙0523执1337号执行案件[执行依据:(2022)浙0523民初1047号],于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