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华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华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中晟远大建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鄂0106执保473号
申请人:湖北华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崇杰村。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武汉中晟远大建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
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20号福星惠誉国际城8栋
2单元29层1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男,1991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
申请人湖北华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中晟远大建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委托合同纠
纷一案,申请人湖北华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
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武汉中晟远大建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银行存款7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其他财产,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向本院出具保函,承诺为此次保全承担保险责任。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北华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中晟远大建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银行存款7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