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工威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中建华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威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526执保55号 贵州中建华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贵州建工威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贵州中建华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建工威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建工威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07669.8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经过网络查控,**被申请人有银行开户信息,但均无存款,已被其他法院案件冻结在先,本案已采取轮候预冻结措施,实际冻结0元。已将保全情况告知申请人。至此,贵州中建华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黔0526民初320号民事裁定书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