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启德凯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市启德凯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828执230号 被执行人:济宁市启德凯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8MA3DTTXYXA,住所地金乡县城文峰路路南红星美凯龙东门一***凯丽集成墙板店。 法定代表人:程保国。 被执行人:程保国,男,汉族,1969年10月14日出生,住金乡县城文峰路路南(红星美凯龙)东门一***凯丽集成墙板店。 本院移送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济宁市启德凯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程保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诉讼费已强制执行完毕,本案应依法裁定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金乡县人民法院(2021)鲁0828民初3249号案件的诉讼费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