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横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横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生荣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一审民事裁定书之五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505破1号之五

申请人:生荣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2月21日,生荣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生荣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请求本院终结生荣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管理人已将生荣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并依法提交了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其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生荣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揭志刚

审判员  刘志华

审判员  王 莹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韩 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