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91执223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仲丽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万达写字楼J1号23层2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553701499L。
法定代表人:张左东,总经理。
被执行人:张左东,男,1974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
本院在执行**与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张左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91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执行,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
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存款、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瑞福苑三区3号楼1单元1102室的房产,该房产有抵押,不具备处置条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为鲁AF××××的凯迪拉克小轿车一辆,未实际控制不具备处置条件,查封第三方债权未实际结算,无法提取,扣划了被执行人张左东、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名下3830.4元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本院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告知其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根据及法律后果等。申请执行人表示暂时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发现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恢复执行。
综上,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认可本院调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曲劲松
审判员  崔 红
审判员  台春香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李宗旺
合议庭笔录
时间:2022年2月7日9时00分
地点:本院执行局
合议庭成员:曲劲松、崔红、台春香
记录人:李宗旺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仲丽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万达写字楼J1号23层2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553701499L。
法定代表人:张左东,总经理。
被执行人:张左东,男,1974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首先由承办人张坤简要介绍案情(略)
曲:通过刚才的案情介绍,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应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崔: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台:本院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告知其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根据及法律后果等。申请执行人表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表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再申请恢复执行。
曲: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再次提出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崔:同意。
台:同意。
合议庭最后一致意见:终结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91民初352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合议庭笔录
时间:2022年2月7日9时00分
地点:本院执行局
合议庭成员:曲劲松、崔红、台春香
记录人:李宗旺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仲丽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万达写字楼J1号23层2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553701499L。
法定代表人:张左东,总经理。
被执行人:张左东,男,1974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首先由承办人曲劲松简要介绍案情(略)
曲劲松:本案在执行立案后,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传票,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向本院报告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向本院报告财产。我的意见,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促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崔:同意。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个人财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曲:同意。决定将本案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崔:同意。
台:同意。
合议庭一致意见:将被执行人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553701499L)、张左东(身份号码:37252719740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二二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执行案件结案审批表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张左东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
(2021)鲁0191执2232号
立案时间
2021.9.18
承办人
曲劲松
申请执行标的
7027097元
结案标的
7027097元
实际到位标的
0元
放弃金额、标的
0元
未到位金额
0元
自动履行金额
0元
强制执行金额
0元
救助金额
0元
执行费
0元
结案方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合议庭意见
终结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91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审批意见
备注
结案报告
(2020)鲁0191执2232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依据:(2021)鲁0191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张左东
执行情况:
1、立案、送达情况:(立案时间2021.9.18、申请执行标的7027097元)、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时间2021.9.28,期限十天;
2、执行调查及执行措施情况:无;
3、异议处理情况:无;
4、标的到位、过付、交付情况:实际执行金额0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结案方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结案日期:2022年月日
执行案件阅卷笔录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
(2021)鲁0191执2232号
相关案号
(2021)鲁0191民初1882号
生效
时间
2021.5.21
申请
时间
2021.9.18
立案
时间
2021.9.18
申请执行人
**
被申请
执行人
山东富铂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张左东
执行标的
702709元
承办人意见:
1.送达执行文书并传唤被执行人
2.利用网络查控平台查控财产线索
3.线下查控财产
4.传唤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情况
审判员
曲劲松
2022.2.7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约谈笔录
(2020)鲁0191执1276号
时间:2022年2月7日9时0分地点:本院执行局
约谈人:张坤记录人:李宗旺
被约谈人:申请执行人**,电话139××××0627。
问:申请执行人天源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鲁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告知你关于本案的进展情况?
答:好的,请电话里说吧。
问: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线下查控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未发现财产线索,你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
问:你有没有新的财产线索可向本院提供?
答:无财产线索。
问:本案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你是否清楚?是否同意?
答:听清楚。我同意。
问:我院将制作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请你10日内前来我院执行局领取,是否听清?
答:听清。
约谈人:记录人:
执行工作日志
(2020)鲁0191执1276号
事人
申请执行人:天源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鲁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立案时间
2020.8.24
承办人
曲劲松
工作时间
执行工作内容
经办人
8.25
网络查控
曲劲松
高培龙
9.2
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
曲劲松
高培龙
9.29
二次网络查控
曲劲松
高培龙
9.30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曲劲松
高培龙
9.30
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曲劲松
高培龙
11.5
终本约谈
曲劲松
高培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