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保全告知书
(2020)桂0108执保268号
广西***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广西***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20)桂0108民初2578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5月26日解除对广西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内的存款1387318.68元(农业6278、交通4580、建设45_1、中国62137、中国629)的冻结措施。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108民初2578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