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安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海万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502执恢158号

广西安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海万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安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海万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首次执行案件中本院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5月19日、8月18日冻结、划扣了北海万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存款504983.03元、300000元、195191.57元退付申请执行人,上述合计1000174.6元。经核算截至2018年8月8日,扣除上述已偿还的1000174.6元后,被执行人北海万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广西安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息合计为99723.96元,该款项已退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广西安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西安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了结本案所有债务。被执行人北海万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须缴纳的执行费为13398元,本院已从拍卖款中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