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顺祥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苏0612执3797号
申请执行人南通顺祥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688313.8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债权本金及利息共692713.41元,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结案,本院另行收取执行费9283元。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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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