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海翔号”轮本航次从海新重工驶往海太汽渡港池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苏海事罚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6-09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