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某某市梁信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1021执188号 申请执行人: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江路145号4幢301-303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市梁信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市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上海**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2528号1幢2层2853室。 法定代表人:**省,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市梁信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浙1021民初2761号民事调解书,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