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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某某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303执377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浙0303民初416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已经收到执行款274393.7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剩余款项,本院已收取诉讼费5850元、执行费2083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