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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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303执394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商事仲裁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字第658号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已经收到执行款24万元及仲裁费用5071.5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剩余款项,本院已收取执行费1825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