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303执恢390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澳和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迈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23)浙0303民初201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市澳和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1月2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303执恢390号(原执行案号:(2023)浙0303执326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