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02执2425号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7月4日立案执行的(2023)湘1302执2425号***申请恢复执行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案字﹝2019﹞第81号仲裁裁决书,被执行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工伤保险待遇103334.4元,被执行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