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据文号(2016)津0101民初1677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企业((201
2 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9)津01
3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据(2015)和民四初字第0380-0411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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