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鸿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因2021年三明市第八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存在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企业人员社保缴费明细及缴费凭证等问题,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被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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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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