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623执773号
敖国周、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敖国周与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9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主动履行17084元(含案件受理费10元、案件执行费154元)。本院已将执行款16930元转付给敖国周。至此,敖国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06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