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杨生、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1)黔0626执恢300号
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杨生: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生与被执行人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0)黔0626民特254号民事裁定书过程中,被执行人贵州迈裕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665509.46元(划拨案子走账、支付杨生货款656544.46元、负担执行费8965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五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