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新3223执保508号
申请保全人:***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怀远县
法定代表人:贾尚宏
被保全人: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
法定代表人:杜裕和,系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新疆昆仑绿源鹅业养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科克铁热克乡拜勒库木村001号院4号
法定代表人:冯建新,系公司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新3223民初179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生效,申请保全人于2022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7月7日立案执行。
该案申请保全金额5521339.84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被保全人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521339.84元。皮山县人民法院(2022)新3223执保508号案件保全完毕,此案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