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某某建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皮山县人民法院签发稿纸
签发:
核稿:
拟稿人:
执行局
文印份数
5
**2022-11-16
案号:
(2022)新3223执保613号
正文:
(2022)新3223执保613号结案通知书.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新3223执保613号
申请保全人:新疆**建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01MA786HE80J。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3MA77LC7M8J。
法定代表人:**和。
申请保全人新疆**建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新3223财保113号民事裁定书已生效,申请保全人于2022年8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8月29日立案执行。
该案申请保全金额1687853.42元,本院实际冻结被保全人新疆昆仑绿源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59235.42元。皮山县人民法院(2022)新3223执保613号案件实际保全359235.42元,部分保全,此案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