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1502执保2088号
申请人:聊城市万佳宜居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街道长江路***街区10号办公楼05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494270923D。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时代中通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聊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8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577799443A。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鲁1502民初98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10月1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聊城市万佳宜居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山东时代中通置业有限公司现金250000元或者同等价值的财产。根据申请人聊城市万佳宜居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时代中通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0000元或者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由申请人聊城市万佳宜居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