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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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03执1154号
申请执行人:**万,男,1975年09月16日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县汉蔓街道双坪村1组131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泽业建设有限公司,汉族,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方前镇振兴街1号2-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9L1KE5R。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万与被执行人浙江泽业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浙金东劳人仲案(2022)537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3年4月17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103595.55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