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博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华博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世纪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晋0107执173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西华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249号718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西世纪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安东街1号211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华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世纪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开始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晋0107执1734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山西世纪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斌